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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 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8-0291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8-08-01 00: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光荣牌
  • 名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 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8〕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悬挂光荣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列支相关经费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悬挂光荣牌对象准确、档案齐全各地区要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为既有全部对象悬挂光荣牌的任务并将有关情况报送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

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第三条 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

第四条 悬挂光荣牌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

第五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设计和规范光荣牌的样式、监督光荣牌制作光荣牌落款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省份光荣牌的统一制作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工作

第六条 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

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第七条 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申请更换光荣牌

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去世后其家庭继续悬挂光荣牌

悬挂光荣牌家庭的“三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该家庭可继续悬挂光荣牌但不再更换

第八条 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每年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

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应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悬挂仪式应简朴、庄重、热烈

第九条 悬挂光荣牌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且产生恶劣影响的现役军人被除名、开除军籍的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牌资格已悬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收回

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后能够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恢复悬挂光荣牌

第十条 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悬挂光荣牌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并通报情况

第十一条 悬挂光荣牌工作列入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内容作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条件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悬挂光荣牌工作建档立卡制度汇总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及时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数据管理

第十三条 各地区应结合悬挂光荣牌工作和本地实际视情开展送年画春联、走访慰问和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等活动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家庭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已悬挂的光荣牌原则上继续保留需要更换时按照本办法办理

 

附件:光荣牌设计和技术标准

 

 

附件

 

 

光荣牌设计和技术标准

 

光荣牌(式样图附后)材质为钛金牌底色为金黄色、沙底镀金规格为280毫米×135毫米厚度1毫米“光荣之家”字样为红色套亮金边方正魏碑简体132号字四个字规格为202毫米×43毫米距上边31毫米左右居中“×××人民政府”字样为方正宋体黑色32号简体字规格为82毫米×11毫米距下边29毫米距右边32毫米左下角配长城图案、亮金色规格为155毫米×36毫米距下边15毫米距左边16毫米红色花边宽4毫米距边缘10毫米花边内线粗0.7毫米花边外线粗1毫米右下花边内“退役军人事务部监制”字样为方正宋体黑色20号字规格为73毫米×6.8毫米距下边16.5毫米与“×××人民政府”右端对齐


来源:中国政府网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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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 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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