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29 18:01 大 中 小
4月29日上午,省民政厅党组中心组进行了2015年第二次集中学习,在家厅领导,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主持此次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
会前,厅党组中心组成员认真自学了人民日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湖南日报《领导干部要带好头示好范 努力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等学习资料;会上,中心组成员传达学习了习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随后进行了集中讨论,围绕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个主题,结合我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和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讨论发言。
学习讨论会上,唐白玉、赵强、邓磊、李劲夫、陈慈英、孙中喜、李文玉、余跃等厅领导就如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动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展开了深入讨论与交流。大家在学习讨论发言中一致认为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统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局高度,深刻阐明了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责任和作用,鲜明提出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具体要求,系统回答了正确认识把握党和法的关系等重大问题,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为我们深入推进今后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大家结合实际谈学习体会,一致表示对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关键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有了更清醒的把握,对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有了更自觉的追求,对在统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讨论会上,大家对修改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下步如何抓好分管领域的民政法治工作谈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厅政策法规处、社会事务处、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也围绕主题进行了讨论发言。
最后,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以《努力提升民政干部法治能力》为主题,讲了四个方面的意见。段林毅厅长强调,今年要将法治民政建设作为“五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学法”推动学习型机关创建,以“用法”推动服务型机关创建,以“立法”(立制)推动创新型机关创建,以“守法”推动廉洁型机关创建,以“尊法”推动和谐型机关创建,五月份要在全厅开展“机关学法月”活动,切实形成敬畏法律、崇尚法治、遵守法规的浓厚氛围。一是要带头尊法守法,提升学法用法能力。要浓厚学法氛围,加大对干部的法律教育培训力度,抓紧对涉及民政机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汇编,年内要通过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等形式,推动民政干部主动学法,熟读掌握民政机关业务法规。要加强用法指导,主动适应新的《行政诉讼法》要求,全面掌握本业务领域依法行政进展和主要法律争端,指导建立行政调处预案机制。要加大普法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民政网站,政务微博等方式,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全面提升民政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度,为民政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树立法治思维,提升为民服务能力。要加快法治进程,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调研,立足立法缺项,紧贴转型需要,争取将广大群众的合理诉求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争取将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为制度成果;争取将成熟的制度通过立法上升成为全省法规规范,不断完善全省民政改革法规体系,让更多群众依法享受民政改革成果成为法治保障。要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尊重民政对象的意愿,抓紧建立民政专家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确保过程合法、程序合法、结果合法,提高民政决策的科学性,最大程度得到社会认可。要加强执法检查,重点评估政策在基层执行情况,每年要围绕1-2项重点民政业务法规开展专项督查,帮助基层解决政策落实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三是要强化法治引领,提升改革攻坚能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围绕改革重点,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创制,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与改革不相适应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攻坚克难,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民政职能不断强化,民政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破解这些大问题及其内含的众多小问题,都要从法治层面去思考、去谋划、去实践。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各级民政部门在改革推进中,要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坚持做到办事要依法、遇事要找法、解决问题要用法、化解矛盾要靠法,紧紧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由传统民政向现代法治民政转变。四是要依法履职用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民政部门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严守权力边界,严格按照两个清单履职尽责。要加快行政审批改革,全面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涉及民政部门的行政审批和为民服务事项,要按照中央和省里要求,加快简政放权步伐,科学制定审批服务流程,不断完善网上电子审批,力争做到一个窗口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做到简便公开。要依法接受监督,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重点推动民政部门三公经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办事流程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规范、阳光运行。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推动民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要积极支持配合省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各项监督重点工作,抓好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要公正文明执法,整合民政内部执法资源,探索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抓好重点案件的查处,既要彰显社会警示效应,也要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厅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