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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积极推进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

  时间:2010-04-09 11:2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09〕5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72号)精神,云南省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从2010年1月开始,到2012年12月结束,试点范围为瑞丽市等25个县(市)。其中,瑞丽市列为全国先行开展地名普查试点地区。    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目的是查清试点地区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开展地名普查试点,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对地名普查试点的领导,云南省成立了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民政厅厅长王树芬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蒋兆岗、省民政厅副厅长郝坚峰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郝坚峰副厅长兼任。办公室已制定和印发了《云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的通知》,明确了职责,建立了工作制度。目前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云南省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实施方案》和《细则》及对瑞丽市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正在拟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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