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0-01-10 18:02 大 中 小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湖南常德
德善长生陵园经营性公墓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湘民许事准字〔2020〕第1号
常德市民政局:
你单位于2019年12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同意设立湖南常德德善长生陵园(地址:鼎城区草坪镇夹溪岭村、放羊坪村,占地167074.16㎡;法定代表人:陈彬;业务主管单位:鼎城区民政局;公墓证编号:HNGM092号)。
湖南常德德善长生陵园,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陵园建设要园林化,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低价墓区,满足低收入群体丧葬需求。德善长生陵园须接受你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若该单位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面积等情况,要及时到我厅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湖南省民政厅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