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怀化洪江市馨逸陵园经营性公墓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怀化
洪江市馨逸陵园经营性公墓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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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民许事准字〔2021〕第2号
怀化市民政局: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同意设立湖南怀化洪江市馨逸陵园(地址:洪江市黔城镇(原岩垅乡)干溪坪村杨柳塘处,占地191952.23㎡;法定代表人:魏文兴;业务主管单位:洪江市民政局;公墓证编号:HNGM094号)。
湖南怀化洪江市馨逸陵园,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陵园建设要园林化,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低价墓区,满足低收入群体丧葬需求。馨逸陵园须接受你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若该单位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面积等情况,要及时到我厅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