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入围社会组织的公示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1〕72号)相关要求,经社会组织申报、省民政厅推荐、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答辩等程序,拟确定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湖南省山东商会、湖南信息学院、长沙心翼精神康复所、常德市粮食行业协会、湘潭市浙江商会为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入围社会组织。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2月1日—12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书面反映(电话:0731-84502031,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湖南省民政厅二办706室)。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客观提供具体理由和相关依据。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