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民政 时间:2016-03-18 17:06 大 中 小
湘社党发〔2016〕1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组织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社会组织党工委、省本级各社会组织党组织:
现将《湖南省社会组织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省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湖南省社会组织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
2016年湖南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省委组织部、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2016年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座谈会暨全省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全省“十三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升党员思想素质
1、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在全省社会组织党员中,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制定学习方案,召开座谈会进行部署,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出成效。
2、突出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核心内容,引导全省社会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3、开展建党9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日活动,精心设计有特色、有感召力的活动内容,增强党组织活力。召开“七一”表彰会,组织对全省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二、注重夯实基础,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有效覆盖
4、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县(市、区)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配合省委组织部起草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及时跟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步伐,理顺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组织关系移交、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费收缴和管理、党内数据调整上报、档案资料接收等工作,确保脱钩过程中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
5、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按照同登记、同年检、同评估的“三同步”要求,先易后难、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100%建立党组织。
6、深化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湖南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围绕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织设置、作用发挥、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等内容进行规范,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基础保障,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岗位津贴制度。
7、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要求,在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中认真按照集中摸排、联系查找、登记造册、规范管理、组织处置、分析总结的步骤对全省社会组织中的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结合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全面清理规范党员档案,建立党员档案管理电子台账,定期维护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8、抓好纪律规矩的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文件,坚持把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教育纳入社会组织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中,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将廉洁自律理念融入到各项工作中。
9、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通知》,继续开展建设湖南“廉洁社会组织体系”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全省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规范从业行为。
四、抓好队伍建设,激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活力
10、选优配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内部选举、组织选派、公开选拔、双向选择等方式,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从社会组织骨干、优秀党员、退休干部中选定优秀人员,作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分层分级加以重点培养。大力实施“双培”工程,着力将党组织负责人培养成社会组织负责人,将社会组织负责人培养成党组织负责人。对不符合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确保党建工作全覆盖。
11、抓好党员教育培训。丰富党员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坚持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把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校开展培训,推进培训的经常化、正规化。全年组织2期社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和新任书记培训,使培训面达到党务工作人员85%以上。
12、严格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思想入党”放在首位,严把政治标准关、组织培养关、发展程序关和总量控制关,把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吸收到党内来,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全省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注重品牌打造,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影响力
13、开展“精准扶贫服务年活动”。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开展“精准扶贫服务年”活动,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民办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机构,积极实施“扶贫攻坚”工程,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文体活动等,促进贫困地区发展。
14、推进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自身业务工作,找准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组织有专业特长的党员,积极参与便民利民、扶弱帮困、环境保护、就业创业、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在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15、开展党建示范创建。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总结推广经验,培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先进典型,及时把示范取得的创新成果和工作经验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有效举措,以点带面,提升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六、狠抓自身建设,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
16、强化社会组织党工委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精准、公正”要求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和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继续推动完善各级社会组织党工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县市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帮助指导。
17、建立党组织负责人述职和考核机制。为进一步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年底前要进行述职考核。既要向社会组织党工委述职,也要向本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职;既要会议述职,也要书面述职;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特点,也要抓好整改落实和结果运用。
18、强化理论研究和宣传。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智力资源,与专家学者合作,围绕社会组织党建重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加强与《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组织》杂志、中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微信号等媒介的沟通联系,多途径、全方位充分展示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