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2-10-10 16:27 大 中 小
各省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11号)和《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民发〔2022〕24号)文件精神,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2022年,省民政厅安排部分福彩公益金支持省本级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通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安排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开展“四小建设促振兴”活动,以及扶贫济困、扶老助残等其他社会服务活动。
(一)“四小建设促振兴”活动。选择全省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帮扶村,帮助建好“宝贝小屋”、“阅读小屋”、“直播小屋”、“医生小屋”等四个小屋。
(二)其他社会服务活动。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如低收入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专业服务项目。
二、资格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二)在省民政厅登记成立,且2020、2021年度检查合格;
(三)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四)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五)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六)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有正在实施的社会公益慈善项目、扶贫项目或类似项目执行经验,具有良好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在省级或国家级公益慈善领域获得奖项的可优先考虑。
(七)在疫情防控、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保障条件。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各申报单位在湖南省民政厅官网下载《2022年湖南省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按照填报说明填写。
2、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直接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申报,项目资金一般不超过20万元。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四、评审和立项
(一)初审: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对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报单位的资质,包括其年检结论、评估等级、社会信誉、工作队伍、执行能力和相关经验。初审通过的项目报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主要审查:1.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创新性;2.预算的编列情况;3.依据申报单位的项目规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条件建议项目资金额度。
(二)评审: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确定项目资金额度。
(三)立项公告:获得评审通过的项目由省民政厅批准立项,确定项目名单和补助金额。
五、执行要求
(一)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按程序报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末期报告书,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决算报告、自我评估报告、宣传情况等。
(二)加强监督管理。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将不定期对项目绩效及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六、绩效评估
项目引入社会审计和评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和重点评估。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总体实施效果进行考评。审计、评估等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评审和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项目绩效评估结果较差且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收回项目资金,且项目执行单位今后不得再参与福彩公益金项目的申报。审计、评估等绩效考评结果还将与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评估、表彰奖励、行政处罚相衔接。
附件:
2022年湖南省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 陈红 电话:0731-84502036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二办公楼714室
电子邮箱:34664934@qq.com
湖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