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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民罚〔2024〕第14号)

  时间:2024-04-26 16:29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2024〕第14

当事人:湖南省德信慈善基金会

所: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世纪城富湾国际210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30000MJJ550217H

法定代表人周祥         

我厅于202412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22年度未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我厅于20242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以及《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湘民发〔202143号)规定的相应处罚基准,决定对你单位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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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民罚〔2024〕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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