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第一期)
为纵深推进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和“红顶中介”整顿工作,强化警示震慑,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现就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各地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擦亮营商环境清廉底色。
【案例名称】
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局查处龙伯高文化研究中心违规筹备及非法活动案
【基本情况】
2026年4月,相关发起人向零陵区民政局申请成立永州市零陵区龙伯高文化研究中心,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5月7日完成名称预核准。该组织申报的业务范围为龙伯高历史文化研究、学术交流研讨及公益文化服务。该组织仅完成名称预核准,尚未取得正式登记许可,未征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于5月31日擅自召开成立大会,开展违规联谊活动。
【处置情况】
零陵区民政局依法开展调查,对相关发起人进行走访询问,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规定,依法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并送达告知书,要求筹备组上交全部申报材料、停止登记申报工作,并责令发起人下架网络相关宣传内容消除不良影响,对相关人员开展法规警示教育,督促终止违规活动。
【案例启示】
仅完成名称预核准不等于社会组织合法成立,筹备阶段严禁擅自开展与成立登记无关的其他活动。申办主体应如实申报业务范围,不得借文化研究变相开展宗族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