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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获部评优秀

  时间:2017-08-17 17:49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6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民函〔2017〕153号),我省获得“优秀”等次,这是我省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今年3月份,民政部、财政部通过委托第三方抽样调查、组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全国31个省市2016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开展绩效评价。经过考核评价,我省最后得分为90.42分,成为全国10个优秀等次省份之一。
  2016年以来,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城乡低保分别保障112万人和299万人,标准为428元/月和260元/月,比2015年提高18.9%和27.5%。特困人员42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6629元/年、3593元/年,提高7%和9%。实施医疗救助450万人次。实施临时救助73万户(人)次,次均救助900元。兜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有关工作,精准认定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39.21万人,并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且全部按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全额给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有力推进。对全省特困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确保了对象认定精准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精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水平大力提升。加大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李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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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获部评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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