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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民政:民之所望 政之所向,一份厚重的民生答卷

  时间:2018-01-03 00:00      

  

  
  “部省共建”养老示范项目―湘潭市养老康复中心2017年建成投入使用,新增养老床位750张
  
  2017年,是湘潭市民政资金筹集较多的一年,中央、省下拨湘潭市民政专项资金7.85亿元,比上年增长5.4%;市、县两级民政专项配套资金2.45亿元,比上年增长9.8%,湘潭市民生保障水平继续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2017年,是湘潭市民政成果丰硕的一年,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6.22”抗洪抢险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党的十九大特护期间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医养结合工作得到国务院督查组高度肯定,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央广播电台分别对湘潭市养老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单位。
  
  2017年,是湘潭市民生福祉大幅提升的一年,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资助购买扶贫特惠保,各类民政对象保障水平达到或超过国省标准;出台了促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19条惠老政策。
  
  2017年,是民政部门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一年,社会组织“五个一批”党建工作、基层党建“六五三”工程分别获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高度肯定和推介;在省委对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考核中,湘潭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获得满分。
  
  2017年,市民政部门交上的民生答卷,不仅获得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肯定,同时也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在全市开展的社会公认评估中,该局社会公认评估得分94.99分,排名社会发展部门第二名。
  
  基本民生保障:密实兜底暖民心
  
  “若没有党和政府的帮助,我家哪里住得上这么好的房子。”湘乡市栗山镇界头村十八组的邹良伏是今年被资助建房的特困户之一,去年10月,在湘潭市、湘乡市两级民政部门的帮助下,一家人高高兴兴地住进了新房。过去,邹良伏一家3口人挤在一间又黑又潮的土砖房里,房子建于上世纪80年代,因年久失修而破烂不堪。2017年,邹良伏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建房资助对象,在民政等部门的资助下,一栋面积80平方米的新房顺利建成。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资助特困户建房是湘潭市连续9年来开展的民生实事项目之一,2017年由市民政部门牵头,整合民政、住建等部门资金,将资助农村特困户建房对象全部纳入到危房改造对象当中。全市共投入资金1200万元,再次资助200户农村特困户建房,并于去年11月底提前完成了这项民生实事任务。
  
  资助农村特困户建房只是湘潭市民政部门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一个方面。为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2017年,湘潭市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城市区和韶山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线5520元/年;湘潭县、湘乡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线4080元/年,均高出国家扶贫标准线。提高了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湘潭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实施办法》,城市区和韶山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标准提高至7200元/年,湘潭县和湘乡市提高至5520元/年。落实照料护理费,城市区全护理标准527元/月、半护理标准263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158/月;县(市)全护理标准477元/月、半护理标准238元/月、全自理标准为143元/月。加大支出型贫困救助力度。全市临时救助4361人次,发放救助金728万元;医疗救助建档立卡重大疾病患者5675人次,发放救助金595万元。加强社会救助公平性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湘潭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完成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清理认定工作,共清退44500户、52799人。同时投入188.2万元,按照30元/人/年的标准,为全市62727名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家庭成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投入资金615万元资助购买扶贫特惠保,惠及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1.38万人,已理赔45人次,理赔金额6.6万元。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关爱保护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为全市10363名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通过开展“四个一批”活动,落实2个200元工作经费进行精准帮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救助流浪儿童84人次。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应对“6.22”重大洪水灾情,设置149个集中安置点,安置受灾群众8242人;安排救灾应急资金3350万元,筹集善款3000万元。完成621户因灾倒损住房重建工作和1324户修缮工作。市慈善会筹集资金790.48万元专项用于灾后重建和救助工作。
  
  养老服务改革:蹄疾步稳趟深水
  
  “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仅有建设补贴,每年还有运营补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大幅提标。”“子女与父母在同一个小区购房可享购房奖励。”……
  
  2017年9月14日,湘潭市举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了涉及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老年人福利制度、养老医疗融合发展等6个方面19条养老惠民政策,条条都是实打实的干货。
  
  近年来,湘潭市获得了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全国医养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等三项改革试点,尤其是2016年11月11日,湘潭市获批第一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2017年是试点第一年。为促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湘潭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9条惠民养老政策,包括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老年人福利、养老医疗融合发展、农村养老、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养老事业环境营造等6个方。
  
  市老龄办主任洪英介绍,2017年湘潭市共出台10余个养老政策文件,其中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9条惠老政策中有11条在全国、全省属于率先推进。同时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增强老人养老服务获得感,湘潭市投入380万元,在市六医院开展失能老人康复辅具公益租赁服务试点,对家庭困难失能老人减免租赁费用;在雨湖区、湘潭县选择150户城乡困难老人家庭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每户补助5000-10000元;投入450万元,试点探索建设老年人短期照护中心;投入1100万元,在市城区所有社区建设一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助老服务社,建成后统一交由社会力量进行运营;创办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共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余名,并给予岗位补贴;对农村敬老院开展护理床位和护理区建设,共建设护理床位600张;将城市区和韶山市现有农村敬老院整体采取公建民营统一交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延伸服务半径;探索农户家庭开展失能老人托养补贴制度;为全市农村基层老年协会提供每年3000-5000元的工作经费。
  
  同时,市民政部门大力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出台《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方案》,采取“一单两表五制”工作措施,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100%核查,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全市养老院整治率达100%,54项基础指标合格率达71%,关停取缔13家养老机构。
  
  社会治理创新:村(居)治理渐优化
  
  “我们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面积是原来用房面积的近4倍,也是湘潭市社区建设标准的2.5倍,真正实现了质的飞跃。”对今年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成就,岳塘区五里堆街道五里堆社区工作人员自豪地说。
  
  五里堆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从最初不足20平米,到百余平米、400平米,再到1500平米,不仅建设了“九室一校一厅一市”的标准功能室,还专门打造了整整一层富有特色的党建活动中心,真正实现了质的飞跃。
  
  加强基层社区、村的建设、管理、指导是民政部门在社会治理工作方面担负的一项重要职能。2017年,通过市民政部门的努力,全年共完成53个像五里堆社区这样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达标建设,完成了4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市级示范点建设,面积均达到600平方米以上,为全市社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除基层社区、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外,2017年,在民政和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全市769个村、197个社区,共966个单位同步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村居换届选举,比省里要求提前20天。调整优化了城区街道、社区设置,城区减少6个街道、28个社区,布局结构更加合理。推进(村)居治理改革,指导85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4个建制村开展村民小组自治试点。全市共推选村(居)代表68746人,村(居)小组长26389人,建立村(居)民议事会、村(居)务监督委会员,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12月20日前完成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在地名公共服务方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通过省级验收,得到国务院督查组高度肯定;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命名新建道路41条、新广场2个,新设置路名牌339块;启动楼栋门牌编码和标准地名地址库建设工作。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完成第二批新增47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全市新登记社会组织45个,注销12家,撤销10家。
  
  双拥优抚工作:军民鱼水情更深
  
  9月18日起,42名重点优抚对象在湘潭市优抚医院(市六医院)接受了为期10天的短期疗养,免费享受健康体检、康复理疗、文化娱乐以及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短期疗养服务。
  
  2017年,湘潭市围绕服务全面小康、大美湘潭及驻潭部队现代化建设,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深入贯彻全市双拥工作会议“把军民融合做实,把参建参制做活,把抚恤安置做好,把国防教育做深,把国防基础做牢,把双拥领域做宽”的要求,营造了军政军民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围绕庆祝建军90周年,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赴浙江舟山慰问“湘潭舰”官兵,组织官兵来潭参观交流,协调参加全市“最美军嫂”评选活动,对23批护航的湘潭舰护航尖兵与强军先锋进行奖励,赠送官兵每天一盒“双拥奶”。表彰了全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探索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双拥组织和拥军志愿队伍、社区双拥工作站、双拥培训基地和行业拥军四个拥军体系,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创新拥军形式,在全省首创成立爱国拥军促进会,构建了社会拥军大格局。同时,全市29426名重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启动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走访慰问退役士兵102193人次,帮助他们解决了一系列实际困难。
  
  自身建设加强:党建引领促发展
  
  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市民政局落实“七个一”党建工作思路,在全系统开展“六五三”主题活动,从局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局机关党建、社会组织党建三个层面着手,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党建工作。
  
  党委班子是民政事业发展的火车头,市民政局坚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狠抓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要求班子成员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遵守党章和党员行为准则,带头讲党课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执行“反四风、治陋习”和“899”规定,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班子成员的示范带领下,民政系统形成了风清气正、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良好局面。
  
  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市民政局以支部为单位,结合“党员活动日”、“党支部主题党日”,保证党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组织专题讨论5次,每名党员撰写心得体会3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辅导6次,举办6期党务干部党建知识ABC培训班。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通过党员自评、党支部考评和党员群众测评综合打分,以贴红旗、蓝旗的方式予以公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制定了《湘潭市民政局党员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湘潭市民政局党员“红旗到我家”积分制管理办法》,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评选表彰了7件“群众最满意民生实事”、5个“党员示范窗口”、28个“党员先锋岗”。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建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民政内涵,与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相结合的民政“党员之家”。
  
  社会组织涉及领域广泛、党建基础薄弱、管理主体多元,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建引领作用,市民政局通过开展“五个一批”活动,探索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新路子。成立了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主抓局直管59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有社会组织党支部30个、党员263名,打造了23个指尖支部。深入开展“五个一批”行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本级、县市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部加挂社会组织党建共享阵地牌子,通过第三方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对30个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进行指导,32家社会组织党组织申报的公益创投项目获得1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牵手12个社会组织党支部开展231次支部活动。
  
  风正潮平,正当扬帆破浪。2017年,民政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就,2018年,民政部门将继续砥砺前行,继续发扬民政的优良传统,传递民政的大爱之心,续写民政的职业荣光,以务实举措、以改革创新回应人民关切。(周通 杨柳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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