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
信息来源:湖南日报 时间:2013-09-28 07:34 大 中 小
12市(州)提高百岁老人补助标准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沙兆华)记者今天从2012年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会上获知,
我省122个县(市、区)到目前已全部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规定。
2012年,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122个县(市、区)落实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规定。
部分县(市、区)进一步增加优待内容。
常德市将老年人免费乘车年龄降至60岁,
并办理乘车意外伤害保险;
嘉禾县将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优待政策由城市延伸到乡村。
117个县(市、区)落实了城乡贫困老人、五保老人、三无老人和百岁老人丧葬费用减免规定。
去年,
12个市(州)提高了百岁老人补助标准,
衡阳市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
郴州市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
长沙、株洲、湘潭、邵阳、张家界、怀化、娄底、自治州等8个市(州)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永州、常德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