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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报  时间:2025-02-17 13:36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印发《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社区慈善基金性质、设立方式、命名规范、设立流程等内容进行明确

    《指引》规定社区慈善基金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基金的收支(资金+物资)应当全部纳入所依托的慈善组织账户统一管理不开设独立账户和刻制印章社区慈善基金不再设子基金社区慈善基金一般由乡镇(街道)或社区发起也可由乡镇(街道)或社区倡导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发起优先依托本地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乡镇(街道)或社区与慈善组织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基金设立的目的、使用方式、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条件和终止后剩余财产的处理等事项

    在社区慈善基金的管理上《指引》明确社区慈善基金设管理委员会作为基金的决策机构可由主要捐赠人、慈善组织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或基层民政服务站工作人员、社区“两委”、辖区企业代表和居民骨干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不得领取报酬同时社区慈善基金原则上设立至少1名监督员监督员列席管委会会议监督管委会和社区慈善基金运行情况发表监督意见并记录在册

    《指引》要求社区慈善基金不得独立开展慈善募捐必须依托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募捐包括定向募捐和公开募捐社区慈善基金资助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定期通过社区“公益空间”信息公开栏、网络平台和媒体渠道进行公开公示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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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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