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陈本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干部交流暂行办法》规定,经2016年12月3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本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救灾处处长职务;
朱志明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免去其人事(社会工作)处处长职务;
刘勇同志任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处处长,免去其社会救助管理局副局长(正处长级)职务;
章民同志任厅救灾处处长,免去其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兰祥同志任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姚李维同志任区划地名处处长,免去其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李鄂辉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免去其法规处处长职务;
陈自力同志任人事(社会工作)处处长,免去其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职务;
廖国核同志任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其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许长林同志任省老龄办主任,免去其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职务;
许勇才同志任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处处长职务。
湖南省民政厅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