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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行政区划概况

  时间:2008-12-26 12:59      

  一、湖南概况   位于长江中游,省域大部分在洞庭湖以南,故名湖南,又因湘江纵贯南北而简称湘。省境东邻江西省,西接重庆市和贵州省,南与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毗邻,北与湖北省接壤。面积21万多平方千米,2003年总人口达6664万,市镇人口占30%以上,有汉、土家、苗、侗、瑶、白、回、维吾尔等民族。省会长沙市。   全省80%以上为山地和丘陵,平原面积不足20%,地势呈三面环山的马蹄状,形成五个地貌类型区:东部绵延的山脉称湘东山地,海拔500~1000米,由幕阜、连云、武功、万洋诸山构成,是洞庭与鄱阳两湖的分水岭;横亘于南部的山地属南岭山脉,海拔1000~1500米,有八面山、阳明山、骑田岭、都庞岭和萌渚岭等,是长江与珠江的分水岭;西部与贵州高原相连的山脉,统称湘西山地,由武陵山、雪峰山等山脉构成,海拔多在1000米以上,其中壶瓶峰高达2099米,是全省最高点。这里的雪峰山,既是资水与沅江的分水岭,也是本省东西部自然和社会经济特征的地理分界线;三山环抱的中部,相间分布着众多丘陵、台地和河谷盆地,海拔在500米以下,统称湘中丘陵,盆地中以衡阳盆地面积最大;东北部是洞庭湖平原,海拔在50米以下,湖塘棋布,平远坦荡,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本省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水热充足。全年无霜期260~310天,年平均气温16~18.5℃,其中1月4~7℃,7月27~30℃。年平均降水量1200~1700毫米,是全国雨水较多省份之一。境内5千米以上的河流有5341条,河川径流总量达2079亿立方米,80%以上的河流属洞庭湖水系,除长江外,湘、资、沅、澧为境内主要河流,其中湘江在本省流域面积最广,发源于广西东北部,全长817千米。号称“八百里洞庭”的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   在土地资源构成中,耕地占18.5%,林地占44.7%,宜林荒地和水域分别占0.8%和6.4%。境内有华南虎、猕猴、短尾猴、白头鹤、红腹角雉、白冠长尾雉等44种国家级珍稀动物。全省有木本植物2407种,森林覆盖率32.8%,主要树种有杉、马尾松、樟、楠、竹子等,活立木蓄积量达1.84亿立方米,南岭和雪峰山是我国南方重要产材基地。有色和稀有金属矿产占重要地位,锑的储量居世界首位,冷水江锡矿山有“世界锑都”之称,常宁水口山的铅锌矿在国内久负盛名。钨、铋、独居石、重晶石、红泡石的储量均居全国榜首,湘中煤的储量位列江南九省前茅。   本省是我国产粮大省。粮食作物有水稻、小麦、玉米、薯类、豆类等,水稻占粮食总产量的86%以上。苎麻、棉花、油菜等经济作物的产量居全国前列。洞庭湖平原和湘江河谷为粮、棉花、苎麻、油菜的主要产区。经济林有油茶、油桐、茶叶等,产量分别居全国第一、第五和第七。洞庭湖“君山银针”为十大名茶之一,洪江桐油称“洪油”,以质优闻名。生猪出栏头数居全国之首,以宁乡猪最著名。洞庭湖是我国鱼虾、贝类等淡水产品的生产基地,产量居全国第五位。土特名产有湘莲、龙牙百合、浏阳花炮、长沙湘绣,邵阳和桃江的竹器、醴陵瓷器和浏阳菊花石雕等。本省是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之一,其它重要的工业部门有建材、烟草、化工、木材、造纸、电力、钢铁、煤炭、纺织和食品等。焦柳、京广、浙赣、湘桂、石长等铁路在境内纵横交错, 4纵、3横国道与省、县、乡密如蛛网的公路网相接,湘、资、沅、澧和洞庭湖是水运的主航道,长沙民航可达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各大城市。重要的城市有长沙、岳阳以及株洲、湘潭、衡阳、邵阳、郴州、常德、益阳等。境内有衡山、武陵源、岳阳楼、洞庭湖、韶山、岳麓山、崀山、炎帝陵、桃花源、九疑山、屈子祠等风景名胜地。张家界已辟为国家森林公园,武陵源自然风景区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政区沿革   春秋属扬越、百濮,战国为楚地。秦置长沙、黔中2郡。汉置桂阳、武陵2郡和长沙国(后改郡),增设零陵郡,统属荆州。三国吴置荆州,辖长沙、衡阳、湘东、零陵、桂阳、武陵等郡。西晋永嘉元年(307年)析荆、广2 州置湘州、治长沙郡。南朝梁设湘、罗、巴3州;陈增置武、沅2州。隋置长沙、巴陵、衡山、桂阳、零陵、澧阳、武陵、沅陵8郡。唐武德四年(621年)改置潭、岳、衡、郴、永、朗、辰、邵等州,属江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属江南西道及黔中道。广德二年(764年)置湖南观察使。五代时,楚国以长沙府为都。宋设荆湖南路,治潭州(今长沙)。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属荆南行省;十四年(1277年)迁治潭州路并改称湖南行省,后以鄂州行省及南宋广西地并入而改称湖广行省(迁治鄂州路)。明属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清康熙三年(1644年)析置湖南省;清末以长宝、岳常澧、辰沅永靖、衡永郴桂4道,分管长沙、宝庆、岳州、常德、辰州、沅州、永顺、衡州、永州9府及澧、郴、靖、桂阳4直隶州和乾、晃、南、凤凰、永绥5直隶厅,共3属州1属厅60县,省会长沙府。民国初废府、州、厅,本省改置湘江、武陵、辰沅、衡阳4道、辖75县、省会长沙县。1916年撤销武陵道,常德等15县划归湘江、辰沅2道。1922年废道、县由省直辖。1933年设长沙市为省会。1935年划设5个、1940年增至10个复减为8个行政督察区,辖67县,省直辖长沙、衡阳2市及10县。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本省边区创建革命根据地,设有湘赣、湘鄂赣、湘鄂西、湘鄂川黔等省。   1949年8月,湖南人民军政委员会和临时省政府成立,管辖长沙市和长沙、衡阳、郴县、永州、邵阳、常澧、益阳7专区,设立湘西行政区,管辖永顺、会同、沅陵3专区。共1地级市1县级市1行政区10专区77县。   1950年1月,衡阳市升为地级市;4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省会长沙市;7月,设立湘潭市;8月,将常澧、永州2专区更名为常德专区、零陵专区;10月,设立常德、津市、邵阳、益阳、洪江5市。   1951年5月,设立望城县;6月,设立株洲市;年内,将郴县专区更名为郴州专区。   1952年2月,设立衡南、祁东、邵东、洞口、双峰、桃江、新邵、蓝田8县;7月,将蓝田县更名为涟源县;9月,撤销湘西行政区及其所辖的永顺、会同、沅陵3专区并改设湘西苗族自治区和芷江专区,将长沙专区更名为湘潭专区;11月,将芷江专区更名为黔阳专区,衡阳市改为县级市,撤销衡阳、郴州、零陵3专区,设立湘南行政区(地级),撤销益阳专区并将1市9县划归常德、邵阳、湘潭3专区管辖。   1953年2月,将乾城县更名为吉首县;9月,将永绥县更名为花垣县。   1954年5月,撤销通道县,设立通道侗族自治县;6月,撤销湘南行政区,恢复衡阳、郴县2专区。   1955年3月,撤销湘西苗族自治区,设立湘西苗族自治州;8月,撤销江华县,设立江华瑶族自治县。   1956年3月,将永明县更名为江永县;4月,株洲市升为地级市;6月,撤销晃县,设立新晃侗族自治县;11月,撤销城步县,设立城步苗族自治县。   1957年9月,撤销湘西苗族自治州,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959年3月,撤销酃、资兴、桂东、汝城、临武、靖、新田、蓝山、嘉禾、望城10县,设立汝桂、蓝嘉2县。   1960年8月,设立郴州市,将郴县专区更名为郴州专区。   1961年7月,设立岳阳、冷水滩、东江、娄底、冷江、安江6市(1962年10月撤销6市)。撤销汝桂、蓝嘉2县,设立酃、资兴、桂东、汝城、临武、靖、新田、蓝山、嘉禾9县。   1962年12月,恢复零陵、益阳2专区。   1963年5月,撤销郴州、津市、洪江3市,设立南岳县。   1964年9月,设立岳阳专区。   1965年4月,设立株洲县。   1966年1月,设立衡东、汩罗2县,撤销南岳县。   1968年12月,设立韶山区(地级);年内,各专区改称地区。   1969年10月,设立冷水江市;12月,设立双牌县。   1975年12月,恢复岳阳市(县级)。   1977年7月,撤销邵阳市(县级),设立邵阳市(地级);9月,设立涟源地区;12月,设立郴州市、望城县。   1979年4月,设立怀化市;9月,设立洪江市;12月,设立津市市。   1980年2月,撤销湘潭、衡阳2市(县级),设立湘潭、衡阳2市(地级);7月,设立娄底市。   1981年1月,撤销韶山区;6月,将黔阳地区更名为怀化地区;10月,撤销岳阳县。   1982年1月,设立永州市;8月,撤销吉首县,设立吉首市;12月,将涟源地区更名为娄底地区,撤销怀化县并入怀化市。   1983年2月,撤销湘潭、衡阳2地区并将14县划归湘潭、长沙、株洲、衡阳4市及零陵地区管辖,撤销邵阳、娄底、岳阳3地区,撤销娄底市、冷水江市,(7月恢复上述调整);2月,岳阳市升为地级市;7月,恢复岳阳县。   1984年6月,恢复冷水滩市;12月,撤销资兴县,设立资兴市。   1985年5月,撤销醴陵、大庸2县,设立醴陵、大庸2市。   1986年1月,撤销岳阳、邵阳2地区,11县1自治县划归岳阳、邵阳2市管辖;9月,撤销湘乡县,设立湘乡市,撤销芷江县,设立芷江侗族自治县;11月,撤销耒阳县,设立耒阳市。   1987年2月,撤销靖县,设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6月,撤销涟源县,设立涟源市;9月,撤销汨罗县,设立汨罗市。   1988年1月,撤销常德地区和常德县,常德市升为地级市,7县划归地级常德市管辖;8月,大庸市升为地级市;10月,撤销沅江、麻阳2县,设立沅江市、麻阳苗族自治县。   1990年12月,撤销湘潭市韶山区,设立韶山市。   1992年9月,撤销临湘县,设立临湘市。   1993年1月,撤销浏阳县,设立浏阳市。   1994年2月,撤销武冈县,设立武冈市;3月,撤销益阳地区和益阳市、益阳县,设立益阳市(地级),3县划归地级益阳市管辖;4月,将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酃县更名为炎陵县;12月,撤销郴州地区和郴州市、郴县,设立郴州市(地级),8县划归地级郴州市管辖。   1995年11月,撤销零陵地区和永州市、冷水滩市,设立永州市(地级),8县1自治县划归地级永州市管辖。   1996年11月,撤销常宁县、设立常宁市。   1997年11月,撤销怀化地区和县级怀化市,设立地级怀化市、中方县并将4县5自治县及新设中方县划归地级怀化市管辖,撤销洪江市和黔阳县,合并设立洪江市(县级)。   1999年1月,撤销娄底地区和县级娄底市,设立地级娄底市,2县划归地级娄底市管辖。   2000年5月,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芝山区迁至冷水滩区。   2001年4月,撤销衡阳市江东区、城南区、城北区、郊区,设立衡阳市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6月,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武溪镇迁至白沙镇;10月,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芙蓉区藩正街迁至岳麓区岳麓大道。   2004年1月,衡南县人民政府驻地由衡阳市石鼓区中山北路迁移至衡南县云集镇;8月,省人民政府驻地自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迁移至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   2005年8月,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迁移至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永州市芝山区更名为零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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