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 改革创新谱写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的“长沙篇章”
信息来源:湖南民政 时间:2016-12-12 19:43 大 中 小
近年来,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
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
长沙市以改革登记制度促增长,
依法监督管理强质量,
孵化培育扶持谋发展,
强化党的建设保方向,
社会组织走上了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截止目前,
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4776家,
其中社会团体1368家,
民办非企业单位3394家,
基金会14家。
这些社会组织涵盖经济、科研、社会事业、慈善、综合5大类,
涉及科教文卫、体育、环保、法律服务等14个领域,
已基本形成门类齐全、层次完备、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
这些社会组织在激发社会活力、反映公众诉求、解决就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已经成为促进长沙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党建带动,
引领社会组织方向
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在社会组织中发挥着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长沙市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628家。
为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
长沙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注重把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管理工作紧密结合,
做到“同登记、同年检、同换届、同评估”;
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在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同时巩固党组织的地位,
充实党务工作力量,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先锋模范作用。
2015年1月,
出台了《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办发〔2015〕2号),
从当年开始,
长沙市社会组织党建经费正式纳入财政预算。
市民政局正准备编印《长沙市社会组织党务工作手册》,
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加大培训力度,
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简政放权,
推进登记制度改革
进入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右边22号窗口就是民政窗口,
窗口上方的电子显示屏显示为“年度先进窗口”,
这是民政窗口自2009年入驻市政务大厅以来一直保持的荣誉。
除此以外,
民政窗口还曾被评为“共产党员示范岗”、“巾帼文明岗”,
窗口工作人员曾被民政部评为“优质服务标兵”,
得到人民日报、湖南日报等多家媒体的宣传报道。
这些荣誉的取得,
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
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效能是分不开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
取消了社会团体筹备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行政审批项目,
并对社会组织登记行政审批效率进行第三轮提速。
将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提速至7个工作日,
成为全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时限最短的地区之一。
同时,
市民政局大力开展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
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全市共有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259家。
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
全市共登记城乡社区社会组织264家、备案城乡社区社会组织2660家。
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目前全市共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400余家。
取消一业一会限制,
引入行业协会适度竞争机制。
允许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2个以上活动场所(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允许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类社团在名称中加入字号。
培育扶持,
加快社会组织发展
近年来,
长沙市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一是构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
目前,
长沙市共有市本级和区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1个,
部分街道、社区也建有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已基本形成以市级孵化基地为龙头,
区县级孵化基地为骨干,
街道和社区孵化基地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体系。
培育孵化的社会组织主要涉及助孤、助老、助残、助学、环保、促进青少年发展等领域。
截至目前,
全市孵化基地共培育孵化社会组织200余家,
举办社会组织大讲堂89期,
积极开展街道、社区与社会组织需求对接工作。
二是推进公益创投。
长沙市从2012年开始开展公益创投,
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福彩公益金,
五年来累计投入达到8000余万元,
采取项目化运作的方式,
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三是开展三社联动工作。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融入社区,
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与管理。
启动长沙市首届“三社联动”供需对接会,
共有14家社会组织对接14个社区开展公共服务项目,
并将形成长效机制。
在不久的将来,
就会有不少长沙市民切实感受到社会组织为生活带来的新变化。
强化监管,
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坚持全市统筹、整体谋划、精心试点,
积极稳妥推进脱钩第一批试点各项工作。
截至今年9月底,
长沙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已全部完成并进行成效评估。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规范社会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和清理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工作,
多部门联动执法,
为依法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目前,
全市99%的社会组织无公务员兼职,
100%的社会组织建立了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等七项制度,
80%的社会组织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民主议事机构,
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不断完善,
自身行为日益规范,
涌现出了一批组织完善、管理科学、诚信自律、品牌良好的社会组织。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
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的原则,
不断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分类进行评估。
现已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学术类社会团体、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工作。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并筹备建立市级评估专家库。
目前,
长沙市本级社会组织已有85家社会组织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
其中5A级17家,
4A级30家,
3A级38家。
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自查自纠,
加强了自身能力建设,
提高了社会公信力。
下一步长沙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党代会精神,
以时不我待的精神,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工作,
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力争到2020年,
长沙市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
综合监管更加有效,
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基本建立,
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