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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百名最美扶贫人物”(社会组织类)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07 17:14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百名最美扶贫人物”(社会组织类)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本级社会组织:

为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扶贫活动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20〕8号)有关精神,现将《湖南省2020年“百名最美扶贫人物”(社会组织类)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推荐社会组织领域参与扶贫开发的先进典型,营造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欧阳冠洁, 0731-84502036

邮箱: hnssgj01@126.com

                              湖南省民政厅

                              2020年7月7日

湖南省2020年“百名最美扶贫人物”

(社会组织类)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扶贫活动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20〕8号)的规定,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培养和践行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组织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百名最美扶贫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一、评选条件

1.经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省本级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

3.获得2019年度湖南省“百名最美扶贫人物”称号的省本级社会组织负责人不再参与评选。

二、推荐办法

由省本级社会组织对照评选条件,认真梳理本单位负责人参与扶贫的突出事迹,按照不超过1人的原则,填写《2020年 “湖南省百名最美扶贫人物”推荐审查表》(附件1)、《2020年 “湖南省百名最美扶贫人物”推荐审批表》(附件2),并征求推荐人选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部门意见。属中共党员的,需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属从事经济活动的,需征求工商、安监、环保、税务等部门意见。

上述程序到位后,上报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推荐(7月14日前)

各社会组织提出推荐人选,于7月14日前,向省社管局报送推荐材料(含电子版与纸质版),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考察(7月14日到7月16日)

省民政厅认真筛选后,将实地考察推荐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推荐,确定4名推荐人选后,报省“百名最美扶贫人物”评审委员会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省本级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产生程序推荐,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导向,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要深入发动会员,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过程,使评选表彰工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公开公正、维护公平。各省本级社会组织要坚持公开透明,广泛听取会员、监事、党组织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确保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各省本级社会组织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省“百名最美扶贫人物”评选办公室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撤销评选资格。对于已授予“百名最美社会扶贫人物”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附件1《湖南省2020年“百名最美扶贫人物”推荐审查表》

附件2《湖南省2020年“百名最美扶贫人物”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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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百名最美扶贫人物”(社会组织类)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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